国际仲裁法
新泽西法院判定汽车诈骗者有罪并判处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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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一群受害者在新泽西地区法院对若干从事向境外售车的公司及一名个人提起诉讼,指控被告使用欺诈性的“诱售换货”(bait-and-switch)骗局。

2014年4月,一群受害者在新泽西地区法院对若干从事向境外售车的公司及一名个人提起诉讼。原告指控被告使用欺诈性的“诱售换货”(bait-and-switch)骗局,蓄意误导外国买家。
司法调查显示,Global Auto Enterprise 的敲诈勒索活动至少可追溯至2008年。这引发了新泽西州总检察长和消费者欺诈处的调查。2010年11月19日,法院颁布命令,禁止该公司的活动,处以民事罚款,并要求向受害者作出赔偿。
尽管如此,Global Auto Enterprise 仍继续其欺诈活动。2012年,针对原告实施了敲诈勒索的先行行为,到2014年2月,这些活动已蔓延至美国18个州,并实施了涉及电信欺诈的犯罪。
被告还提交了虚假的破产申请,以继续其非法活动。其行为的组织方式,足以表明先行行为与持续不法行为的威胁之间存在关联。邮件和电信欺诈每日进行,旨在通过 GlobalAutoUSA.com 及被告注册的其他网站欺骗外国购车者。
2014年6月,原告提出动议,请求冻结被告资产并对与被告相关的资产进行快速证据开示。结果,法院冻结了被告资产并关闭了其网站。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有罪,命令其支付相当于原始损失三倍的损害赔偿及额外补偿。临时限制未被解除,原告还获得了额外的法院命令。
